說起桂林旅游那么就不得不提到漓江,不僅是小學語文課本里,漓江也是中國建國初的第一批5A景點,是桂林旅游的標志。
但凡一個城市的象征和標志必是被該城市立法保護的,古今中外,概莫能外。
桂林市從2013年7月1號開始實施《桂林市城市管理暫行規定》。這部暫行規定本質上針對的是威脅桂林旅游的各種不利行為和現象,是對桂林旅游極為有益的保護性法規。
可是十天過去了,法規頒布后在執行階段的力度還不十分足夠。雖然對闖紅燈的行人和電摩托罰款50元這樣的措施已經顯現效果,維護了桂林旅游城市的市民形象,增加了桂林旅游交通的安全性。
但是,依然有一些應該破除的臟亂死角依然存在。這里要點出桂林旅游一個筆者覺得比較重要的角落----訾州內漓江支流。
昨天筆者到桂林旅游老八景之一的訾州的游泳場游泳,看到過去幾年里就存在的臟亂現象在《桂林市城市管理暫行規定》頒布后依然存在。許多居民就在村子和游泳場之間的那條訾州內漓江支流(地圖中紅色畫出),亂停竹筏、亂扔垃圾、養鴨、養雞等等,把小學課本里寫的清清漓江水弄得十分的臟和臭。
看地圖就知道,這條漓江支流從漓江分出來后穿越訾州,最終又匯入漓江。訾州的地理位置又是在桂林市中心段的漓江,對岸就是桂林旅游城徽--象鼻山?上攵闹卫韺桂林旅游各景點和桂林旅游環境的影響是何等重要。
希望游桂林旅游的有關部門能盡快讓這樣的“死角”凈化起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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